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深圳条件:
(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
(二)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抚养权属方同意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属继子女的,其生父(母)与被投靠人结婚应满2年。。
(三)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的成年子女。
(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子女投靠入户深圳材料
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提供下列材料,并在现场打印的《入户申请审批表》上签名:
一、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16岁以下自愿提供身份证材料);
(2)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注意:
父母离异,不需提供非法定抚养责任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父或母(非被投靠人)系国(境)外身份,收取国(境)外身份证明(如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应附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父或母(非被投靠人)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文书;
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如申请人属被投靠人收养子女,参照夫妻投靠随迁收养子女情形提供材料;
三、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被投靠人属离异或再婚的,还须提供历次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
丧偶的,还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丧偶再婚的,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材料
子女投靠入户深圳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户籍迁入。
1、进入深圳公安公众号,点击:户籍迁入
2、选择相关随迁信息,并填写系统提示的内容。
审批通过后,省外户籍的居民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第二步: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拟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的只能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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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入户条件
(一)学历核准类
1、全日制大专,年龄未超过35周岁,至少一个月社保;
2、硕士生或博士研究生或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超过45周岁,至少一个月社保;
(二)职称核准类
1、中专学历+中级职称+45周岁以内,社保是正常缴纳状态,可以直接核准入户;
2、非全日制大专+中级职称+45周岁以内,社保是正常缴纳状态,可以直接核准入户;
3、非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45周岁以内,社保是正常缴纳状态,可以直接核准入户;
4、中专以上学历+高级职称+50周岁以内,社保是正常缴纳状态,可以直接核准入户;
(三)居住社保积分入户
房产5年+社保5年+有效居住证,符合条件就可以安排申请!
积分核算标准如下:
1、在深圳有稳定缴纳社保的,每个险种每个月加0.3分,五险齐全一年18分,如果缴纳时间有15年,直接270分;
2、在深圳有房产的一个月加1分,一年12分;租房居住的一个月0.2分,一年2.4分;
3、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行为表彰的一次性加30分;
4、有负面行为清单中任一行为记录的的,一次性扣200分;
5、有违法行为的一次性扣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