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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流程,2024年指南来了!
  • 作者:
  • 发表时间:2023-12-20 10:13
  • 来源:www.scvtopagent.com
  入户了深圳,但因为孩子上学、工作调动等问题,户口要转到深圳市内另一个区,可以办理吗?
 
  当然可以,不过即使你是深圳户口,也要满足一定的迁移条件哦!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深圳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流程2024年指南吧!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流程,2024年指南来了!
 
  申办条件和材料
 
  一、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立户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拥有多套房屋产权且符合立户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立户地址,立户的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2.尚未立户;
 
  3.已入伙;
 
  4.住宅用途房产(包含:①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目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②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③购买后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房产)。
 
  (二)立户情形: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应在该房产立户,也可在其他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
 
  1.享有50%及以上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任意一方均可在该地址立户。
 
  2.产权人或直系亲属享有50%以下产权,须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后可在该地址立户。所有产权人需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在深圳公安预约系统可下载)
 
  (三)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单身公寓可立户,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
 
  (四)房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的,只有产权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
 
  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除六之外,都要提供);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的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五)迁至直系亲属房产立户,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及能证明相应关系目且有法律效力的书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根据房产类型收取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1经讨市(区)国十部门备案目已办理产权登记证的房产,当事人自报不动产权登记证号码或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人对民警查询信息有异议的,需提供近两个月的不动产权信息查询单。
 
  2.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其一;
 
  (2)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或然气费缴款单据。
 
  3.购买房产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购房合同或《合作建房协议》;
 
  (2)房款缴交票据:
 
  (3)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或燃气费缴款单据
 
  (七)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符合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立户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迁至公租房立户
 
  申请条件
 
  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拥有公租房的,合同期内应在该公租房立户,也可在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
 
  (一)公租房包括:
 
  1.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
 
  2.住房保障部门承租给单位后分配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
 
  (二)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立户:
 
  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2.尚未立户;
 
  3.已入伙。
 
  所需材料
 
  (一)同一所需材料;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五)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符合迁至本人或配偶公租房立户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迁至他人房产立户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可在他人的合法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
 
  (二)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立户:
 
  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2.尚未立户;
 
  3.已入伙;
 
  4.住宅用途房产。
 
  (三)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单身公寓可立户,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
 
  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通“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五)《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需所有产权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一并到场签署(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六)合法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当事人自报不动产权登记证号码或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人对民警查询信息有异议的,需提供近两个月的不动产权信息查询单。
 
  (七)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符合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立户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挂靠他人家庭户(含投靠子女)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经户主同意,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亲友家庭户内;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或公租房,可挂靠其成年子女或父母为户主的家庭户,且该户主必须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三)挂靠他人家庭户的,挂靠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但符合户主房产变卖、迁入自有房产或公租房立户、夫妻并户、挂靠直系亲属情形,解除挂靠不受一年限制。
 
  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户内成员的直系亲属挂靠无需填写:
 
  (三)拟迁出及迁入家庭户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四)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家庭户户主携带户内成员一并迁移,不需提供该户内成员的婚姻法律文书。
 
  (五)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六)家庭户户主携带户内直系亲属迁移或整户迁移,如原居民户口簿能体现亲属关系,不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凡计移人员要求合记与新户主有亲属关系的,应提供能证明相应关系自具有法律效力的书证证
 
  (七)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符合挂靠他人家庭户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迁入单位集体户
 
  申请条件
 
  因工作单位变动、原挂靠家庭户解除挂靠等原因,在本市无家庭户立户和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集体户。单位需无条件接收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迁入单位集体户。
 
  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计移,核验《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六、本市户籍的驻深部队家属办理市内随军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的驻深部队家属,经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可申请将户口迁入配偶驻地部队集体户。
 
  所需材料
 
  (一)盖有“军转安置办”核准印章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二)《干部家属随队批准书》(收原件);
 
  (三)《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收原件):
 
  (四)被投靠人军官证和军人居民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六)拟迁入驻地部队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加盖部队公章);
 
  (七)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已婚:提供结婚证;
 
  离异:如因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
 
  丧偶: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八)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七、迁入派出所人才专户
 
  申请条件
 
  (一)无迁入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二)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如无工作单位,可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如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未设立集体户,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音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广证明文书,居民户口蒲“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核验《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五)自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八、迁入代管户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原户口属家庭户,不能自行立户且无迁入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派出所人才专户条件的,可迁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
 
  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计移,核验《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办理流程
 
  首先在深圳公安线上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后,即可预约时间网点线下办理。
 
  1、深圳公安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政务服务进入
 
  2、点击户政预约进入
 
  3、阅读温馨提示后,选择普通户政业务
 
  4、选择预约业务(市内移居)及申请理由(移居类型)
 
  5、按照步骤填写信息后即可预约网点,按照约定时间前往即可。(需提前了解办事大厅核酸要求,建议持24小时核酸证明前往)
 
  遵循以下原则:
 
  (1)一个地址只能立为一户;
 
  (2)户主应由成年人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担任户主;
 
  (3)集体户户主由用人单位或派出所指定一名户内成员担任,该户主不承担对户内成员的管理责任;
 
  (4)夫妻双方均是我市户口的,原则上应并户,除夫妻双方属各自单位集体户成员,或涉及分红不便并户的;需收取股权证(村委或股份公司出具的分红证明),但配偶为集体户或代管户成员的必须并户到该家庭户。
 
  (5)申请人户口簿登记主项信息(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何时何因迁入本市)不完善或不真实的,应处理完毕后再办理市内迁移。
 
  不能自行立户且无迁入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遵循以下原则:
 
  ①一个地址只能立为一户,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立户;
 
  ②夫妻双方均是我市户口的,原则上应并户,除夫妻双方属各自单位集体户成员,或涉及分红不便并户的;但配偶为集体户或代管户成员的必须并户到该家庭户。
 
  ③未成年人应与本市户口监护人同户;
 
  ④申请人户口簿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不完善或不真实的,应先行申请信息变更后再办理市内迁移。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不难,准备好相关资料就能申请。以上就是本期关于深圳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流程2024年指南的内容介绍,如有疑问,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测评,填写完测评信息后,会有顾问老师联系您的,直接跟您沟通入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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