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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随迁子女入户广州?
  • 作者:DeC
  • 发表时间:2019-12-04 10:42
  • 来源:www.scvtopagent.com
  如果子女是广州户口,并且在广州有合法的住所,那么如何办理随迁子女入户呢?下面,亚博人事小编给大家详细说说。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三)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办人);
  
  2、居民身份证(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4、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1)属第(一)申办条件,申办人为原本市户籍人员的,原本市户籍情况由本市公安机关核查办理。
  
  申办人为丧偶人员的,还需审核申办人的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居民户口簿未有清楚登记配偶死亡注销情况的才需提供)及丧偶未再婚承诺书。
  
  (2)属第(三)申办条件,还需审核申办人的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随迁的,还需审核配偶的①《入户申请表》、②结婚证、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
  
  (4)属入个人房产地址家庭户,还需审核产权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
  
  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审核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3)属离休干部的,还需提供离休证。
  
  (4)配偶原是本市户口,因故死亡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人户口所在的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及具有本市户口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属16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提供学校证明及身份证)。
  
  【申请流程】
  
  1、网上申办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1)广州金盾网 http://www.gzjd.gov.cn/
  
  (2)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2、网上预审核(审核通过后,触发手机短信通知申办人网上预审核结果及下一步操作事项)
  
  3、验核材料(申办人须到现场办理)
  
  4、公安机关审核
  
  5、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证件统一由EMS送达申办人)
  
  6、落户登记(可选择EMS免到场办理,也可直接网上预约到现场办理)
  
  如果有广州入户的需求,欢迎随时咨询亚博人事服务中心,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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